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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禁毒的“拉锯”现象

发布时间:2017-07-19   作者:朱自军律师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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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禁毒的“拉锯”现象


作者:朱自军来源:中国警察网中国禁毒网


高中毕业后,我曾在农村做过木匠,经常用手工锯肢解树木。这活儿,看似简单,干起来还需要一番技巧:两人各握锯子把柄一端,一头用力拉拽,另一头顺势放松,彼此默契配合,来回偱环往复,方可将一根木头锯断。若细细观察便会发现,使劲的一端拉出的锯条长、出得锯未多;而放松的一端所存的锯条短、空留一排锯齿印。因为拉锯的锯条是固定长度,一边拉长后,另一边就会短,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。


这种“拉锯”现象,在禁毒领域里有着类似的表现。打击和预防是禁毒工作的两翼,好比这把锯子并行的两端,某些时候、有的地方,它们往往存在着此长彼短的事实,这是因为,如果预防工作上去了,效果扎实了,涉毒人员少了,案子自然少了,打击处理的指数必然降下来;如果一些地方过分热衷于打击毒品犯罪,势必有意无意地挤占预防工作,甚至放松、忽视应当落实的预防工作内容。


其实,打击和预防应当齐头并进、同时发展,相互促进,相得益彰,不可偏失。可是,目前不少基层禁毒专业队伍力量相对薄弱。多则十几人,少则几人,有的甚至一个人,还是兼职。他们一肩担着打击和预防两副重担,还要兼顾禁毒办的职责。在人力、精力、物力、财力均有限的情况下,时常会出现“拉锯”的一边长、一边短,一头沉、一头轻的现象。究其原因,从工作内容看,许多毒品发案时机都很急迫,而预防相比要平和一些。就急放缓是禁毒工作常用之法;从工作性质看,打击毒品犯罪可视性强,工作节奏短平快,吹糠见米容易出战果,抓获多少嫌疑人员、破获多少案件、缴获多少毒品,有数据、有案例,一清二楚。此外,打击是禁毒民警的长项,工作起来易上手,偏爱应在情理之中。相比之下,预防工作看似热热闹闹,但蔚为壮观的“退潮”后,依然是一派“花自飘零水自流”的清冷景象。再者,预防工作协调难度大,落实起来较棘手。


打击毒品犯罪,必须保持打击高压态势,预防是梻本之策,两手都要抓,两手都要硬。若当两者发生冲突矛盾时该怎么办?《禁毒法》给出了答案:预防为主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禁毒工作要“坚持源头治理”。禁毒工作必须抓小抓早,抓在萌芽状态。如果重打轻防,忽视预防工作,错过最佳时机,养毒为患,会增加治理的成本。


如何改变重打轻防、一边倾斜的“拉锯”现象?专家曾指出,在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功能的同时,建议将宣传教育、社区戒毒康复等社会化职能任务交由政府或政法部门承担,将工作内容细化后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,形成分工明确、运转高效的预防体系,动员人民群众自觉广泛参与。广东、上海等地按照这一模式大胆改革和实践,形成了打击和预防各自见长的优势,有效保持了禁毒工作的蓬勃生机和活力。